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4112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所需的火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境内,占地面积约6754.72亩,上水库位于肃南县柳湾村北部山顶台地,下水库位于罗圈沟内临近沟口处,与下游西营水库直线距离11km。站点距离张掖市区直线距离约185km,距离武威市区直线距离约45km。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的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满发利用小时数6h,额定水头547m,距高比5.42,设计年发电量16.37亿kWh,年抽水电量21.83亿kWh,综合效率75%。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89m,死水位2251m,调节库容679万m³。
2、招标范围:投标方需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该运输费包含火工材料的入库、出库、现场运输及退库全过程运输)、装车、采购保管、储存费(储存量不低于50吨)、信息录入备案与审批手续费、服务费(爆破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爆破员1人、爆破安全员1人、火工材料管理员1人、办证协调员1人、监炮员1人、公-安开证检查指挥保障车(含油含司机)、指导装药及联网起爆)、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乙方为甲方办理爆破业绩等所有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方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乳化炸药 | 吨 | 3100.00 | ||
2 | 导爆索 | 12g/m | 米 | 188290.50 | |
3 | 数码电子雷管 | 带2米脚线 | 发 | 157757.00 | |
4 | 爆破母线/脚线 | 米 | 633710.00 | ||
合计 |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方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投标方保证所供火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存储费(炸药库储存量不低于50吨)、信息录入备案与审批手续费、运输(该运输费包含火工材料的入库、出库、现场运输及退库全过程运输)、服务费(爆破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爆破员1人、爆破安全员1人、火工材料管理员1人、办证协调员1人、监炮员1人、公-安开证检查指挥保障车(含油含司机)、指导装药及联网起爆)、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乙方为甲方办理爆破业绩等所有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投标方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本次投标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招标火工材料的检测报告1份。
(6)本次招标投标方所投标的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投标方需赔偿招标方所有损失,若因投标方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赔偿招标方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7)投标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招标方自行承担。
(8)本次火工材料招标方不建炸药库,需投标方自建炸药库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方不提供场地。
4、交货时间:2024年9月至工程完工,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投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在投标人尚未提供招标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招标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0日投标方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招标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向招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3%或13%专用发票挂账后,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由招标方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的60%-80%,剩余37%-17%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3%货款自所有货物供应完成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12个月后,30日内退还。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招标方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商确定。
7.4火工材料的质量保证期1年,质量保证期自全部火工材料供货完成且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
7.5本次招标采购火工材料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3365.34796万元,含税金额为3466.3084万元(税率3%),含税金额为3802.8432万元(税率13%),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招标各型号检验合格报告各1份。
1.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13%。
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爆物品储存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和销售民爆物品许可项目,以上证明资质文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爆物品存贮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证件,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要求。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13%。
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销售民爆物品许可项目。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文件需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证明资质文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近 3 年内的火工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四、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