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分2个标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单机容量(MW) |
采购容量(MW) |
收货 地区 |
风机数量(台) |
总装机容量浮动要求(MW) |
标段一 |
8.3MW~8.35MW (含塔筒及锚栓) |
400MW |
新疆 哈密市 |
48 |
总容量允许浮动,不得超过1%,且超过部分价格不予增加。 |
标段二 |
8.3MW~8.35MW (含塔筒及锚栓) |
400MW |
新疆 哈密市 |
48 |
总容量允许浮动,不得超过1%,且超过部分价格不予增加。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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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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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位点坐标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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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中叶轮直径不小于210m,轮毂高度不低于120m;
(2)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风场特殊技术规范),根据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及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提出仅限推荐单机容量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风电主体设备,总容量为800MW。机位点坐标及项目场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收到通知后首批设备应在30天内,现场车板交货;全部设备不超过4批交付。
2.4交货地点: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现场招标方指定风机机位点。
2.5报价方式:总价,含税(税率13%)。两个标段分别报价。
2.6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提示: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须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日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以下三种类型业绩之一:
1)1项“8MW(或以上)机型”不低于1000MW风机的合同业绩;
2)1项“8MW(或以上)机型”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0MW的业绩;
3)1项“8MW(或以上)机型”风机业绩+风机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0MW的业绩;
注: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内容页、签订时间页及签署页等关键信息页,装机业绩须提供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且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10%;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须取得型式认证(须提供型式认证证书),若投标阶段未获取须承诺在首套风机设备并网前提供型式认证证书(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需提供高、低电压穿越报告,若投标阶段未获取须承诺在首套风机设备并网前提供报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7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在集团实行产销分离等类似模式的投标视同为生产制造商投标;
(4)装机数据参考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的数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到2024年8月27日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到2024年8月2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