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集传综合支撑及营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4年集传综合支撑及营销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POST-FW-2024014,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根据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提交、丽邮外包立项〔2024〕17号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43号文件通过的立项申请,本项目拟对全市邮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函件综合内部支撑服务和营销服务原外包服务及新补充服务进行业务外包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1个标包,经决策确定1名中标人,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56.8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县市 | 服务内容 | 服务项目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 | 评分权重 | 台席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估采购金额 (万元含税人民币) | 预估采购总金额(万元含税人民币) |
一 | 市本级营销服务 | 1.快速响应业务查询,协助解决各类邮政业务操作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费查询,业务办理流程咨询,系统操作指导等。 2.及时处理后台业务数据,保证业务流转顺畅,确保对外服务效率和质量。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27元/小时/台席 | 4% | 2个 | 2年 | 18.5328 | 356.8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5% | 5% | 37.4672 | ||||||
市本级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4个 | 54.912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9.088 | ||||||
松阳县函件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35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2.012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3.388 | ||||||
松阳县营销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27元/小时/台席 | 4% | 1个 | 9.2664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5% | 5% | 20.7336 | ||||||
松阳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龙泉市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遂昌县函件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35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2.012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3.388 | ||||||
遂昌县营销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27元/小时/台席 | 4% | 1个 | 9.2664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5% | 4% | 14.7336 | ||||||
遂昌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云和县营销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27元/小时/台席 | 4% | 1个 | 9.2664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5% | 4% | 14.7336 | ||||||
云和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缙云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青田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景宁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
庆元县综合内部支撑服务 | 台席服务费 | 台席服务费≤40元/小时/台席 | 3% | 1个 | 13.728 | ||||
邮政业务营销费 | 销售利润提成比例≤40% | 3% | 2.272 |
注:1.营销、函件综合内部支撑、综合内部支撑基本台席服务费按小时结算,各网点分类及具体工作时间详见合同附件4:服务时间表。
2.以上采购金额为预估额,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
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4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设最高单价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四)服务
(五)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技术规范书。
(六)需求部门:业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发票。
三、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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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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