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暖通零星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本期工程在一期西侧扩建,厂区场地一期时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暖通零星通风空调设备(风冷分体工业型空调机、风冷热泵型分体柜式/壁挂式空调机、风机、自动刷式过滤器、排烟防火风口阀门、多联机空调系统),它包括暖通零星通风空调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运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暂定,具体交货时间以业主或监理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分体空调和多联机空调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一份有效业绩必须同时包含国内分体空调和多联机空调设备系统)。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投标人若为所投品牌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空调设备的唯一授权;(2)同一空调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空调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