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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日期:2024-08-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

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4】88号文件(2401-130283-89-01-536297)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阎家店镇 ,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1302832400642001

2、项目名称: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3、建设地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隔滦河河道进行清淤;河道两岸修建护坡,总长度约2000米;上游建设一个跨度约30米的橡胶坝,下游建设一个跨度约46.6米的储水鱼鳞坝。

5、概算投资:5492396.80元

6、最高限价: 5198809.91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120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范围:迁安市2024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送达投标文件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被列入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

4.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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