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陵水等5个市县 2024-2026年度寄递揽投和处理业务外包项目(1包、2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陵水等5个市县 2024-2026年度寄递揽投和处理业务外包项目(1包、2包)(二次)
2、招标编号:FA20240725000022
3、项目概述:本项目拟对陵水和东方等2个市县 2024-2026年度寄递揽投和内部处理业务外包进行采购,按地域分2个包进行采购,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总预算2464.6829万元,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进行结算,其中:陵水1350.3729万元,东方1114.31万元。项目预算具体如下:
陵水、东方等 投递及处理业务外包单价控制价表 | |||||||
包号 | 区域 | 时间 | 产品类别 | 阶梯 | 预计邮件量 | 外包单价 | 外包费用 (万元) |
(万件) | (元/件) | ||||||
1包 | 陵水县
| 2024-2026年度 | 特快 | 8万件(含)以下/月 | 98.57 | 1.35 | 133.07 |
8-10万件(含)/月 | 44.73 | 1.30 | 58.15 | ||||
10万件以上/月 | 37.48 | 1.25 | 46.85 | ||||
快包 | 10万件(含)以下/月 | 114.11 | 1.20 | 136.93 | |||
10-13万件(含)/月 | 81.73 | 1.15 | 93.99 | ||||
13万件以上/月 | 51.22 | 1.10 | 56.34 | ||||
快包自提 | 25万件(含)以下/月 | 314.32 | 0.85 | 267.17 | |||
25-30万件(含)/月 | 142.64 | 0.83 | 118.39 | ||||
30万件以上/月 | 119.52 | 0.81 | 96.81 | ||||
内部处理 | 60万件(含)以下/月 | 634.06 | 0.25 | 158.52 | |||
60万-70万件(含)/月 | 385.68 | 0.24 | 92.56 | ||||
70万件以上/月 | 398.21 | 0.23 | 91.59 | ||||
小计 |
|
|
|
| 1350.3729 | ||
2包 | 东方市
| 2024-2026年度 | 特快 | 6万件(含)以下/月 | 70.46 | 1.30 | 91.60 |
6-8万件(含)/月 | 34.52 | 1.25 | 43.15 | ||||
8万件以上/月 | 53.26 | 1.20 | 63.91 | ||||
快包 | 9万件(含)以下/月 | 96.30 | 1.00 | 96.30 | |||
9-11万件(含)/月 | 47.17 | 0.95 | 44.81 | ||||
11万件以上/月 | 72.79 | 0.90 | 65.51 | ||||
快包自提 | 20万件(含)以下/月 | 224.67 | 0.80 | 179.74 | |||
20-25万件(含)/月 | 110.06 | 0.78 | 85.85 | ||||
25万件以上/月 | 169.84 | 0.76 | 129.08 | ||||
内部处理 | 60万件(含)以下/月 | 720.67 | 0.22 | 158.55 | |||
60万-80万件(含)/月 | 472.86 | 0.21 | 99.30 | ||||
80万件以上/月 | 282.62 | 0.20 | 56.52 | ||||
小计 |
|
|
|
| 1114.31 | ||
合计 |
|
|
| 2464.6829 |
4、标包划分情况:
包号 | 包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内容 |
1包 | 1350.3729 | 陵水县 |
2包 | 1114.31 | 东方市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每个产品类别报价不能超该产品类别控制价(详见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每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5)邮件量(详见项目预算)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结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派往邮政企业的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所投标包的区域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合同期内服务不中断、能力不下降、时限不降低、服务不降低、邮件不积压,“双十一”和春节旺季生产期间根据揽投业务量需求配足人员,满足量能匹配(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报表(加盖公章,财务报表相应人员需签字)。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纳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需承诺:①为便于外包费支付和结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结算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后续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将通过此账户进行款项支付外包费用。②为加强外包人员管理,保障外包人员稳定性和待遇发放时效性,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通过邮政公司代发服务于我方外包人员的员工工资。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