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扩建工程#3 、4 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扩建工程#3 、4 机组,共 2 台套 CAP1400 核电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3 号机组计划于 2025 年 8 月 FCD(暂定),两台机组相隔 10 个月。
2. 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N/A
2.2 设备分级
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如下:
物项代码 |
物项描述 |
发电可靠性 分级 |
安全分级 |
质保分级 |
抗震类别 |
MS80 |
TG 包设备 |
R-1 |
E |
QRA1 |
NS |
2.3 供货范围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扩建工程#3、4 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TG 包),采购范围为 每个机组 1 台套 CAP1400 核电汽轮发电机组设备。每个项目两台套机组,每台 套汽轮发电机组设备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轮机及辅助系统、发电机及辅助 系统、MSR 及相关系统、凝汽器及附件、凝汽器喉部低加、 TG 包仪控系统、配 套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易耗品、工程文件、技术服务和培训、在役试块等。
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LJS-MS80-Z0-101 汽轮发电机组技术规范 书》。
特别说明:
(1) 随机备品备件(包含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机组临时验收结束所需备品 备件及易耗品等)包含在采购范围内;机组运行及维修(二个换料周期)、 战略与推荐备品备件及易耗品提供单价并约定 10 年报价有效期,价格不 含在合同总价内。
(2) 满足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过程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包含在采购范 围内。
(3) 在役试块包含在采购范围内,若项目执行阶段补充在役试块的加工要求, 投标人承诺免费满足加工要求。
(4) TG 包仪控系统硬件包含在采购范围内。
(5) 交、直流励磁母线包含在采购范围内。
(6) 旁路阀不包含在采购范围内。
(7) 布置在电子设备间的盘柜(TG 包供货范围)与就地设备(TG 包供货范 围)的连接电缆不在 TG 包供货范围内。
(8) 布置在电子设备间的 TG 电气设备与 TG 就地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在 TG 包供货范围内。
(9) 若发电机引水管需在电厂现场安装、引出线需在电厂现场焊接, 需在电厂 现场实施手包绝缘,这部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并负责安装后的验证 试验。
(10)发电机定子绕组冷却水回路安装由投标人负责实施。
(11) 汽轮机之间、汽轮机与发电机之间的联轴器螺栓孔加工由投标人负责实 施。
(12) 任何有关设备本身的二次精加工都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比如靠背轮二次 铰孔、垫铁或垫片根据现场实测数据加工等)。
(13) 汽轮发电机组用于冲洗和初装的润滑油和抗燃油由投标人提供,且所提 供的润滑油和抗燃油裕量需满足设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 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凝汽器制造能力发生变化,投标方需第一时间通知招标方及业主,招标方和业主有权按照新的凝汽器边界条件重新开展冷端优 化计算,投标方需按照新冷端优化计算最优方案确定的冷端参数执行。
2.4 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交货地点为廉江核电厂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 交货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 3 号机组 FCD 暂定 2025 年 8 月,4 号机组间隔 10 个月。 详细交货时间参见第五章合同模板附件 A-2 设备交付和项目总体进度。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 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 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08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 政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08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记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08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08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 犯专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或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基于 ISO9001 的等同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