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和丰电厂基于物联网的安全设备智能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和丰电厂北依谢米斯台山,南临准噶尔盆地,位于沙吉海井田中部偏南,距离南部境界约500m,沙吉海井田地处东经86°27′54″~86°43′46″,北纬46°34′23″~46°41′27″,厂址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约63km、和什托洛盖镇东北方向约50km处,该厂址是作为煤电一体化厂址来规划的,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发电企业作为生产设备密集型企业,生产现场错综复杂,稍有不慎便会发生危险,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是每个发电企业的重要管理指标。市场经济行为使得外委人员现场作业的占比不断提高,而外委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安全意识淡薄,一旦遇到较多业务时,当即东拼西凑,劳务分包现象普遍,大量使用未经任何培训的当地劳务工,给发电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急需新技术解决安全管理难题。在电厂日常生产管理中,现场人员、机具、环境、作业的安全管理是电厂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基本就解决了绝大部分的安全隐患。随着新型传感、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人员定位贯穿人员、机具、作业等各个环节安全管控平台成为现场安全的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手段。
2.1.2招标范围:基于物联网的安全设备智能管理系统和配套定位APP的建设、调试,IOT智能物联网设备、智能手环和工器具定位标签的采购与安装。
2.1.3项目计划工期:180天(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到货期限90日内,施工调试期限90日内)。具体开展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本项目验收为到货完工验收和最终验收。
验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向用户和招标人办理系统交付工作;投标人须按照标准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应文档及介质,文档内容和质量需达到招标人及用户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人员定位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