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SZBGG2024080371号 | ||||
华润守正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4年度第35批招标华润新能源贵州黎平高孖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1)项目总容量100MW(超过100MW按100MW计算),不超过16台风电机组; (2)投标机型单机容量不大于6.7MW(含本数); (3)投标方案整场单位千瓦扫掠面积不低于5.0㎡/kW; (4)塔型为全钢式刚性塔架; (5)风机静止状态下叶尖最小离地距离不低于14m,叶尖离风机平台边坡距离不低于10m。(计算方法:轮毂中心高度-认证叶轮直径/2)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锚栓交货时间: 2024年12月15日 4套锚栓; 2025年02月28日 6套锚栓; 2025年03月30日 剩余锚栓。 风机(含塔筒)交货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第一批4套风机(含塔筒)设备 ; 2025年06月15日 第二批4套风机(含塔筒)设备 ; 2025年07月31日 第三批4套风机(含塔筒)设备 ; 2025年09月15日 剩余风机风机(含塔筒)设备。 实际交货日期以业主排产通知书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 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7、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