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3、4炉脱硫吸收塔入口原烟道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以北1.5km处,东距肥城市约23km,距泰安市约56km;西北距平阴市约10km。厂区和生活区经过胜利路南行至石横镇与泰安~肥城~平阴经国家公路相接,公路交通甚为方便。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属典型的路口电厂;本项目用于脱硫系统吸收塔入口原烟道改造项目采购,脱硫方式为石灰石湿法脱硫,脱硫剂为石灰石。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
本项目#3、4炉脱硫吸收塔入口原烟道改造,包括拆除原有脱硫吸收塔入口原烟道,按照烟气流向,重新设计烟道,将原有转向段提前至烟道西侧,增加烟道从转向至进入脱硫吸收塔段角度,确保浆液不会倒流,同时在进行烟道设计时,要尽量考虑系统阻力问题,要求不能增加烟风系统阻力。新设计烟道分两段制作,距吸收塔入口8米为一段(烟道一),材质使用2507不锈钢,剩余至引风机出口水平烟道汇合连接为一段(烟道二),材质使用碳钢,同时更换两侧膨胀节,并设计有旋流喷雾喷嘴安装位置,同时加装烟道冲洗管道及喷嘴等。
本项目对#3、4炉脱硫吸收塔入口原烟道改造,不得降低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不得增加烟风系统阻力,改造后解决烟道内部浆液可能存在倒流的隐患,彻底解决烟道泄漏问题,减少烟气对烟道的腐蚀,杜绝了烟气、浆液泄漏,降低系统漏风率。同时可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环保隐患和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需明确改造现场施工情况,明确设计、施工方案。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包。
2.2 其他:本项目施工在#3、4机组检修期间进行,#3机组计划检修工期2024年9月18日-10月22日,机组检修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4机组检修为2025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台机组的施工、调试工期为35天,投标人需确保机组检修前15天本项目改造所需设备设施、主辅材料、人员、施工器具等进场,同时开始进行改造准备工作及部分可在机组停运前进行的工作。
建设地点:山东肥城石横发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改造EPC或脱硫烟风道改造EPC或脱硫超低排放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改造EPC或脱硫烟风道改造EPC或脱硫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改造或脱硫烟风道改造或脱硫超低排放改造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改造或脱硫烟风道改造或脱硫超低排放改造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