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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日期:2024-08-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提供近期(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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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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