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10层、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岗子镇华电风水山风电场、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那木斯乡那木斯风电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互助村宏业风电场、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铁北区德惠风电场铁北站、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德惠风电场米沙子站、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赞字光伏电站、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浩特芒哈乡浩特芒哈光伏电站。
2.2 项目规模:完成吉林区域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所需通道建设工作,完成通道建设、接入系统建设、二次安防及等保测评工作,完成电能量计量、功率预测系统、保信系统、五防系统、大屏、后备电源系统安装配置,并配合国网公司验收和调度权转移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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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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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配套建设 EPC总承包项目 |
在限价范围内完成工程设计、物料采购、工程组织及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吉林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项目电力专线建设、通讯系统及光缆建设,完成首年通道租赁,确保吉林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与6个场站7个场址电力专线和运营商专线通讯正常;完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及接入电站配套系统建设、数据网络、二次安防建设及等保测评工作;按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整体设计要求,完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功率预测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保信系统、五防系统硬件安装及功能部署;完成监控室可视化大屏系统硬件安装及部署;完成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调度电话部署,实现同振功能;完成监控室和机房后备电源系统安装部署及电力线路连接;完成机房机柜采购安装及设备安装;为吉林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整体管理提供项目管理咨询,配合其他标段完成部署工作;配合完成吉林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集控中心)通过国网公司审查,完成调度权转移。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配套建设 EPC总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过往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EPC工程的业绩证明采购(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至少1张发票、合同、业主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近5年有1个EPC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经验,应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施工经验证明(提供贵公司正式任命文件及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8 09:00到2024-09-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