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中烟工业 芜湖卷烟厂ZJ116B烟支滤棒爆珠检测装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4220159),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情况:对芜湖卷烟厂1台ZJ116B机组进行烟支滤棒爆珠在线检测装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最高限价(含税):148.3万元。
2.3服务期限:改造所需的所有工具、零配件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准备完毕,具备改造条件。接招标方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改造。
2.4服务
2.5选取的供应商数量:拟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具体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 (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