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胜利发电厂2#机组汽动给水泵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2×660MW)燃煤发电机组,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北部,距离市中心约8km左右, 厂址东南侧1km为307省道,北部为胜利煤田规划的东部露天矿。
2.1.2招标范围:1套10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货物):2024年11月1日前将所有货物交至招标人施工现场(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胜利发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工程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100%容量汽动给水泵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