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能源山东莘县312.5MW风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能源山东莘县312.5MW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境内,场区西侧毗邻南乐县、场区南侧毗邻范县、场区东侧毗邻台前县。场内山体海拔高度在40m~50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莘县县城公路里程约28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附近有德上高速、省道S248、S240和国道G341,另有通村道路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12.5MW,布置50台钢混塔筒单机台容量6.25MW机组,其中49台风机轮毂高度为160m、1台风机(41#)轮毂高度为140m,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武阳站220kV侧,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2.2 招标范围
能源山东莘县312.5MW风电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含电网接入端间隔)、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施工、风机及塔架吊装、机电、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等。
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15个月,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和完工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服务内容及项目规模):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规模在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风力发电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规模在110kV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220kV及以上)的已完工新建变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备注:若业绩①中已包含业绩②内容,可不单独提供业绩②。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的已完工风力发电项目工程和1个220kV及以上已完工新建变电站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①须同时提供风力发电工程和变电站工程2项业绩,若风力发电工程业绩中已包含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工程业绩,可不重复提供;②须提供合同文件、完工证明和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服务内容及项目规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须提供承诺文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9时整至2024年9月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