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高品质变形铝合金及再生铝循环利用项目高温烟气除尘器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在扁铸锭车间外设置1台除尘器,用于负责处理本项目4台100t燃气精炼炉、1台90t双室炉、1台脱漆炉产生的高温烟气粉尘。
2.4项目地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再生合金区(四期院内)
2.5招标范围: 1台。包括烟气加热系统(预留位置)、除尘器本体、管道、SCR脱硝、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粉料再循环系统、烟囱、在线检测系统、电气系统、压缩空气干燥器、压缩空气储气罐和保证该设备能够长期、安全、正常运转并达到下面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所必需的配套随机附件、专用维修工具、质保期内随机备件(见明细)等,以及整体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货物(含计量仪表)的报检报验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使用证(含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且以上设备必须满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7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074-2015)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80000m3/h以上的含脱硝的除尘器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30 09:00——2024-09-06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