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安顺电厂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一期租赁推土机(220 型)、装载机(50 型)、 挖掘机(260 型)、吊车(8、25、45、60、80、100、130 吨)、7 米平板车、小货车;二期租赁 吊车(8、25、45、60、80、100、130 吨)、7 米平板车、小货车,所有租赁均为带人租赁,即投标人在出租工程机械时,一并提供操作司机。推土机的燃油由招标人提供,其余工程机械的燃油由投标人提供。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
2.1.2 租赁服务期限:一年,计划租赁期限为 2024 年12 月1日开始,至 2025 年11月 30 日结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3 服务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村招标人厂区内,及招标人取水口。
2.2 其他: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 资格审查资料 ”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 8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机械租赁(单份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 220 型推土机或 260 型挖掘机或 100 吨及以上吊车设备,满足以上之一即可)的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9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