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ZHZBGS2024-08119
3.项目概述:根据经营生产后勤保障实际需要,原合同于2024年11月底到期,按省公司《关于抚顺市 食堂外包项目的批复》(辽邮分〔2024〕384号)意见,拟开展食堂服务业务(含食材)整体实施外包。为能够使此项目保证采购质量和降低采购成本,拟对外诚招1家入围供应商来满足市 后勤保障需求。
4.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年预算费用112万/年,服务期2年。其中涉及外包人员费用30万元、其余食材、燃气等食堂消耗品76万元(其中,食材食品费72万元、食堂燃气费2.5万元、食堂清洁用品1万元、设施设备维修费用0.5万元)、税费6万(其中,人工税费1.8万、食材税费4.2万)。
费用种类 | 预算价格 (万元/月) | 拦标价格 (万元/月) | |
人工成本 | 2.5 | 2.5 | |
食堂燃气费 | 0.208 | 0.208 | |
食堂清洁用品 | 0.083 | 0.083 | |
维修费 | 0.0417 | 0.0417 | |
税款 | 0.5 | 0.5 | |
食堂菜品 (按照10元/人/餐) | 节假日 | 0.56 | 0.56 |
正常工作日 | 5.434 | 5.434 | |
合计: | 9.33 | 9.33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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