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斗轮机智能化无人监控协同作业研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河北公司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斗轮机智能化无人监控协同作业研究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王滩发电公司
2.4建设规模:1200MW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招标范围:研制斗轮机智能化无人监控协同作业系统:(1)新建斗轮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实现2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的智能化无人值守;(2)新建封闭煤场固定盘煤系统,实现煤场精准盘煤管理;(3)原斗轮机PLC控制系统更换为国产DCS控制系统;(4)开发煤场料堆三维建模系统、料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智能识别)等;(5)设计开发恒流自动堆取料等控制系统;(6)更换操作台;(7)斗轮机更换光纤、控制缆复合的电缆卷盘及对应扁平电缆(含全套驱动设备),新增工业用无线传输设备。投标方负责整套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并完成科技产出。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和施工,24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360天内完成科技产出和项目结题。科技产出要求:(1)至少申报国家发明专利2项;(2)至少申报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3)至少发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SCI或EI论文3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中的任一项资质:a)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c)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斗轮机智能化研究相关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是与最终用户签订,要求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斗轮机智能化研究相关的技术要求页及供货范围页,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单等。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