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巴尔泰
2.2 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智能盘煤系统建设(在煤场的4条马道上共安装12套(每条马道3套)带有云台的激光扫描传感器,实现煤场的整体测量功能,并将数据上传至燃料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预计工期90天,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盘煤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电厂盘煤系统建设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体现签订时间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5 07:00到2024-09-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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