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核心区。
2.2项目规模: 建设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二期制冷部分,设计冷负荷7904kW,包括机电设备安装、管道连接、电气自控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及甲供设备接卸、吊装、站内支吊架等土建部分的施工,具体参照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8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二期: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二期供冷工程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通州发展大厦三合一能源子站二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2项已竣工的合同额300万元(含)及以上的供冷(热)项目安装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04 17:48到2024-09-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