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内,场址距共和县城约48km,海拔高程约为3000~3150m,G572、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北侧,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3×250MVA主变压器,330kV变压器采用三相双绕组自然油循环风冷有载调压变压器。330kV采用双母线接线,本期2回出线,其中1回330kV线路接自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项目330kV汇集站,另1回330kV汇集线路就近接至红旗750kV变电站,最终规模为2线3变,一次性建成;35kV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双分支单母线接线。330kV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
本项目配套的储能容量为200MW/800MWh,拟采用共享储能方式。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共7个发电区域,每个光伏发电区域均通过4至5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拟定的基础设施35kV汇集站,通过35kV汇集站2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基础设施330kV汇集站。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
(1)330kV汇集站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
(3)35kV汇集站及集电线路工程;
(4)储能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以上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设备调试、试验和验收、试运行,参加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程验收、竣工结算、达标投产及创优等监理工作。
1.2.2合同工期:
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期包含服务期及尾工期。其中:
服务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尾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1.3资金来源
由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的企业: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的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建设监理机构应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其总监理工程师须为电力工程专业,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1.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110kV及以上的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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