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TL-001)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机组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1000MW燃煤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供货在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共计9个月(年用量约12万吨),具体时限以签订合同履约时间为准,运输方式为船运至可门公司码头。 2.4招标范围:预估总采购量9万吨(年用量约12万吨)。1个标段,标段名称及标段招标编号: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CHDTDZ022/17-TL-001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系统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所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生产厂商相关的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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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