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有限公司山东2024一号项目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工程项目烟气显热换热器、潜热回收喷淋塔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类
2.3项目概况:山东有限公司共4台循环流化床焙烧炉,山东有限公司共4台正压式循环流化床焙烧炉,单台炉烟气排放量23-24万m3/h(工况)。本项目分两个阶段,第一段拟定处理140000Nm3/h的烟气量自170-210℃降至100-120℃,第二段拟定处理60000~70000Nm3/h的烟气量自100-120℃降至40℃,以达到后续PSA的使用要求。
2.4项目地点:山东公司厂内
2.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第一段烟气换热器(烟气显热换热器)、第二段烟气换热器(烟气潜热回收喷淋塔换热器)及配套备品备件,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技术资料。
2.6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5天交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可提供承诺书或近2年财务报表/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个余热回收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体现供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09 10:00——2024-09-14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