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寄递设备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寄递设备代维项目、招标编号: JSNTCG-2024-125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对南通邮政叠石桥 、叠石桥邮件处理中心、双流路进口场地、幸福大院、城区寄递事业部网点、邮区中心局、集包中心等地点的信息网络设备提供网络和设备技术代维服务,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2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1.3预算金额:36万元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半年结算一次。供应商服务期满6个月,采购人将服务费的50%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供应商,余下50%服务费于合同执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60个工作日内付款。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在南通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半个月内在南通市区设立服务机构且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后。(须提供常驻机构房产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与本项目对应品目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