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贺州水井山大理石矿北采区开采及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Z)DZBGG2024090041号 | ||||
根据项目进度,深圳市润丰新材料科技 2024-2026年度贺州水井山大理石矿北采区开采及基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2.北采区平台开采工程:对水井山(机械开采)+350m水平以上继续推进,含平台开采、采场设计(临时道路、临时排水防护等供应商自行设计、建设)等工程。 3.对现有平台终了边坡达到设计要求。 交货期/工期: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开采经营活动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爆破专业须由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允许专业分包),如为投标人实施爆破作业,投标人须提供:A、《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B、爆破作业人员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提供三份及以上许可证扫描件、及在爆破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凭证。如需进行爆破分包的,须提供爆破合作协议或承诺函,并按本投标人资格和要求第5条款“分包资质”提供分包单位相关材料。 (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或同类。 投标人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对应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合作协议或承诺函(如分包则提供爆破合作协议,如无合作协议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九、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有关材料”)等。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止投标人有2个以上(含2个)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矿山施工业绩,且已竣工验收合格。须提供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预估产能、首页、签字页等,同时附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验收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等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安全B本,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对应证件扫描件。 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至少有一项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矿山施工业绩。提供合同<首页、预估产能页、关键页、盖章页>、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人员作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第一候选人需持证参加开标会,对资格证书原件现场进行扫描或网上核查。 (2)安全管理负责人 拟派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提供对应资格证书。 (3)其他专业人员要求 配置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可兼岗)等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九、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有关材料”) (4)社保凭证 提供以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其他专业人员及投标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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