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58)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安徽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集成部署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793.9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安徽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集成部署设备采购(CHDTDZ046/16-QT-35801):本项目为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集成部署部分设备的采购项目,为合肥集控中心和无为、福宜、福尧、远善等5家风电场以及福桥、莲花湖、岭阳二期3家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保信主、子站;故障录波主、子站;五防主、子站;远动机、分布式光伏无线网络费、展示屏等硬件设备,满足新能源公司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的需要。(详见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徽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集成部署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电力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内合同业绩,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乙方(承包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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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