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120吨(5#、6#)转炉炉衬整体修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经营安排,龙钢公司炼钢厂 120 吨(5#、6#)转炉炉衬需进行整体修砌,要求乙方负责整套转炉炉衬的砌筑工作,提供 120 吨(5#、6#)转炉炉衬砌筑所需的所有材料,16套环缝式底吹透气原件及座砖(按图纸要求进行生产),自备切砖机及砌筑用的所有工器具,保证砌筑所用物料充足,剩余物料进行回收,全面负责砌筑过程人员的施工安全。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施工过程的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需达到招标人现场的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要求。投标人负责甲方炼钢厂 120 吨(5#、6#)转炉炉衬需进行整体修砌,包括:
①负责整套转炉炉衬的砌筑工作;
②提供120吨(5#、6#)转炉炉衬砌筑所需的所有材料,16套环缝式底吹透气原件及座砖(按图纸要求进行生产);
③自备切砖机及砌筑用的所有工器具;
④保证砌筑所用物料充足,剩余物料进行回收;
⑤全面负责砌筑过程人员的施工安全;
⑥保证砌筑质量及砌筑进度按甲方要求完成;
⑦负责现场卫生的清理,物品的定制管理等为本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工作,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内容,此项由施工实施方提供)。
3.2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须提供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7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转炉承包或修砌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依照本项目承担的任务分工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为依据),分别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转炉承包或修砌业绩(由联合成员根据分工提供对应供货业绩、熔融金属耐材砌筑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技术指标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 “供应(合作)商黑名单”、 且在公布期内。
(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须为施工方和材料制造商,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材料制造商,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4日8时00分到2024年9月20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