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投运项目2024-2026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
景峡南风电场,位于哈密市星星峡镇,地势较平坦。距离哈密市180公里,交通方便。安装安装300台单机容量2.0MW的发电机组,两座110kV升压站,一座220kV风电汇集站、装机容量为600MW。
景峡西风电场,位于哈密市大泉湾乡,地势较平坦。距离哈密市95公里,交通方便。安装134台单机容量1.5MW的发电机组、32台单机容量6.25MW的发电机组和50个方阵光伏发电设备,两座110kV升压站,一座220kV风电汇集站、一座50MW/200MWh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为450MW。
景峡北风电场,位于哈密市沁城乡,地势平坦。距离哈密市140公里,交通方便。安装133台单机容量1.5MW的发电机组,一座110kV升压站、一座220kV风电汇集站,装机容量为200MW。
石城子光伏电站,位于哈密市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地势平坦,距离哈密市27公里,交通方便,共建有30个方阵光伏发电设备,一座35kV开关站,装机容量为30MW。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下辖:
望洋台风电场,位于哈密市三塘湖镇,地势平坦。距离哈密市283公里,交通方便。安装80台单机容量2.5MW的发电机组,一座110kV升压站、一座220kV风电汇集站,装机容量为200MW。
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
和硕光伏电站,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地势平坦,距离和硕县10公里,交通方便。一期装机建有30个方阵光伏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为30MW。二期建有12个3.2MW和4个2.9MW方阵,装机容量为50MW。建设一座储能电站容量为5MW/10MWh,一座110kV升压站;
国华(莫合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
莫合台光伏电站,位于兵团农九师170团北部,地势平坦。兵团农九师170团约2km。建有20个方阵光伏发电设备,一座110kV升压站,装机20MW。
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辖:
玛依塔斯风电场,位于托里县铁厂沟镇,地势平坦。距离托里县铁厂沟镇20km。建设12台8.34MW发电机组,两座110kV升压站,一座5MW/10MWh储能,总装机99.5MW,。
国华(哈密红星二场)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
兴民光伏电站,位于哈密市西部红星二场光伏产业区,地势平坦,距离哈密市30公里,交通方便,建有50个方阵光伏发电设备,一座35kV开关站,装机容量为50MW;
本项目为统采分签,由中标人分别与上述法人公司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
国华投资新疆分公司景峡南风电一场、景峡南风电二场、景峡西风电一场、景峡西风电二场、景峡北风电场、石城子光伏电站、兴民光伏电站、和硕光伏电站、望洋台风电场、玛依塔斯风电场、莫合台光伏电站2024-2026年生产运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即: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造价控制的过程管理、竣工结算审核、造价资料汇编等造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并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文件中合同造价相关章节,协助需要采用非招标方式确认的施工、供货单位的谈判、合同签署工作,提供谈判中所需要的相关造价资料。
(2)工程及服务项目的预、结算审核,包括:已投产项目的技改、试验、维修等项目。
(3)合同履行阶段:确保景峡南风电一场、景峡南风电二场、景峡西风电一场、景峡西风电二场、景峡北风电场、石城子光伏电站、兴民光伏电站、和硕光伏电站、望洋台风电场、玛依塔斯风电场、莫合台光伏电站需要驻守一名造价人员时,投标人需及时派遣人员对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工程量计算、造价审核及调整,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造价管理台账等相关造价管理工作。
(4)合同履行完毕后,编制工程竣结算审核报告。
(5)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要求,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委派人员参加公司年度造价审查工作(年度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和造价咨询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参加造价相关的专题会、讨论会),接受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统一管理;
(6)其它要求:须自行配备造价咨询所需办公设备和正版的计价软件(含软件锁),计价软件必须使用博威软件或者广联达软件。
2.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开始履约之日起36个月或合同所签订费用全部执行完毕为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1.4质量要求:
各风、光场站2024-202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满足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满足甲方技术文件要求。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乙方开展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于投标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劳保、车辆、燃油、工具、耗材、设备、保险等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风电场或光伏电站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须至少具有1个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的各公司总人数应不少于2人(包含驻场人员),所拟派的人员中须至少具有1名安装注册造价工程师和1名土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并提供相关证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