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矿用混凝土辅助喷射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宁煤公司各生产矿井煤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需求计划
2.1.2招标范围:煤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8台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参考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羊场湾煤矿 |
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CPF-60LY\国产 |
台 |
4 |
2 |
红石湾煤矿 |
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CPF-60LY\国产 |
台 |
1 |
3 |
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 |
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CPF-60LY\国产 |
台 |
1 |
4 |
任家庄煤矿 |
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CPF-60LY\国产 |
台 |
2 |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2.1.4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红石湾煤矿、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任家庄煤矿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混凝土遥控喷射车的供货合同业绩3份,且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所供货物已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