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2)规模:新建DN1400输水管道1469米,DN1000输水管道167米,DN600输水管道554米,新建断面尺寸3.8米×4.8米输水管廊280米,断面尺寸3.8米×7.5米输水管廊130米。建设排水管道940.19米(DN600-800)及附属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大通县1至3号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026.0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400.0天
招标范围:新建DN1400输水管道1469米,DN1000输水管道167米,DN600输水管道554米,新建断面尺寸3.8米×4.8米输水管廊280米,断面尺寸3.8米×7.5米输水管廊130米。建设排水管道940.19米(DN600-800)及附属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分工明确。(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2024年09月19日0:00时至2024年09月23日24:00时止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