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中邮云仓1号仓出口集包中心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中邮云仓1号仓出口集包中心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业主中邮云仓1号仓出口集包中心业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编号:HZY-ZC-24703
三、项目概述及内容:
(一)采购内容
外包范围:长沙市 中邮云仓1号仓出口集包中心出口处理作业全流程处理(含接卸、分剔、收寄、邮件分拣、集包全过程、扫描配发、装车发运、异型邮件收寄、处理、异常邮件处理)等。负责省内、省际邮件的出口发运工作,负责邮袋的出入库扫描工作。
服务内容:
(1)邮件装卸全过程处理等工作。
(2)出口集包全过程处理等工作(含混合收寄)。
(3)出口散件全过程处理等工作。
(二)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第1名为主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2024-2025年度中邮云仓1号仓集包中心全年出口处理业务量预计为18161万件,第一年采购预算为1455.80万元;第二年全年出口处理业务量预计为23610万件,第二年采购预算为1892.58万元。两年采购总预算约3348.39万元。
标段 划分 | 采购内容 (品目) | 业务量预估数量第一年 (万件) | 业务量预估数量第二年 (万件) | 单价 控制价 (元/件) | 年度采购预算 (万元) | 2年采购总预算 (万元) |
标段一
| 仓外出口集包 | 5040 | 6552 | 0.0882 | 444.53 | 1022.41 |
仓外出口不集包 | 2160 | 2808 | 0.117 | 252.72 | 581.26 | |
仓内出口集包 | 7721 | 10038 | 0.0588 | 453.99 | 1044.23 | |
仓内出口不集包 | 3240 | 4212 | 0.094 | 304.56 | 700.49 | |
合计 | 18161 | 23610 | / | 1455.80 | 3348.39 |
注: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费用由省邮政 自付(分列邮政账、速递账),按实结算。
(四)合同有效期
1.本项目服务周期:采购项目有效期为2年,首次签订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且合同履行正常,后评价合格,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再签订1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 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有效期内如因设备改造、作业规范要求变更、网运组织架构调整、外包作业流程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邮政公司有权要求双方对结算单价进行重新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结算价格;邮政公司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3.供应商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内部处理或集包等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如为长沙市外地企业,须在长沙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长沙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乙方)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帐户, 用于与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
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其临时用工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 (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
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10.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未列入招标人湖南省邮政 、业主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业主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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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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