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5卸船机振动给料机隐患治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对#5卸船机振动给料机隐患进行专项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原先钢结构加固、更换振动给料机所有激振弹簧、连接螺栓、吊环螺栓、悬挂钢丝绳、振动电机、本体板等零部件。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完成。其中振动给料机隐患治理时间按5天控制,调试按1天控制,留有1天的整改消缺时间。消缺结束后1周时间内投标人需留机务、仪控人员各一名共2名人员24小时驻招标人处值班,随时解决可能发现的故障。所有工作质保期为一年。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在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修理许可A级桥式、门式起重机(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功率不少于1500T/H的桥式抓斗卸船机或振动给料机整机安装或检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6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