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投资有限公司3年风机备件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属。
由于机组投入运行时间较长,风电场发电机组备件损坏较多,需要进行修旧利废的工作。
2.1.2招标范围:招标人将需要维修的备件以快递或物流形式运输到投标人指定地点,由投标人进行检测、维修,并出具检测、维修报告。维修后的备件由投标人负责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维修备件发生的往返运费、装卸费、包装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邮寄的维修设备后,应在20日内(含维修设备运输时间)完成设备维修并运回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维修的备件必须能稳定运行1年,不得出现殉爆、短路等情况,经过维修的断路器不得出现据动、误动情况,出具的检测、维修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
2.1.5 其他:本项目为统招分签,中标人需要与招标人各场站所属的法人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主体如下:
2.1.5.1河北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冰峰风电场 |
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
2 |
恒泰风电场 |
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
3 |
甘陵风电场 |
神华(故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4 |
朔丰风电场 |
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 |
5 |
永红风电场 |
2.1.5.2新疆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景峡西风电场 |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 |
景峡北风电场 |
|
3 |
望洋台风电场 |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 |
2.1.5.3山东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国华成山乙站 |
国华中电(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 |
九山风电场 |
国华(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 |
临朐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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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棣风电场 |
神华(无棣)新能源有限公司 |
5 |
诸城风电场 |
国华(诸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 |
利津风电场 |
国华(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7 |
栖霞风电场 |
国华(栖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 |
沾化风电场 |
国华瑞丰(沾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1.5.4辽宁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太平沟风电场 |
国华(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1.5.5吉林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国华乾安腾字风电场 |
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 |
2.1.5.6陕西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榆阳风电场 |
国华(榆林)新能源有限公司榆阳分公司 |
2 |
铜川风电场 |
国华(铜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3 |
横山风电场 |
榆林国远风电有限公司 |
4 |
谢家堡风电场 |
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5.7蒙西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蒙德风电场 |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
2.1.5.8江苏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华海风电场 |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泗洪远能风电场 |
泗洪远能风电有限公司 |
3 |
涟水聚能风电场 |
涟水聚能风电有限公司 |
4 |
淮安汇智风电场 |
淮安汇智风电有限公司 |
5 |
睢宁风电场 |
神华(睢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 |
远景灵璧朝阳风电场 |
灵璧远景朝阳风电有限公司 |
7 |
当涂风电场 |
国华(当涂)新能源有限公司 |
8 |
射阳风电场 |
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 |
2.1.5.9广西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乐樟风电场 |
合浦天源风电有限公司 |
2 |
黑石岭风电场 |
合浦远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 |
鹰斗岭风电场 |
合浦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 |
登云山风电场 |
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 |
5 |
宏景风电场 |
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 |
6 |
六林冲风电场 |
北流望江风电有限公司 |
2.1.5.10宁夏分公司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合同签订主体(法人单位名称) |
1 |
宋堡第三风电场 |
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 |
宋堡第五风电场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或投标人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并提供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力发电机组备件维修合同业绩2份(维修备件至少包括功率模块、滑环、电机、断路器、板卡中的两种),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维修合同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对应的维修订单或执行合同或履约证明)。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份风力发电机组备件维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