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储灰仓及配套磨细设备建设、灰渣销售、灰库渣仓运行及灰场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
2.3.1运城公司位于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西街,于2007年建成投产。粉煤灰、炉渣年总产量约为:65万吨,其中粗灰约42万吨,分选细灰约15万吨,炉渣8万吨。
2.3.2负责在运城公司厂内投资建设储灰仓,储灰仓2*3万吨两个,储存量6万吨,储渣库一个,容量2万吨,同时建设一套粉煤灰磨机磨细成套设备,包含粉煤灰磨机、一级细灰、二级细灰储灰仓各一个,容量各1000吨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储灰仓建成后投标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
2.3.3储灰仓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可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施工期间用能进行统计、结算,耗用水价格5.73元/吨(含税),用电价格0.75元/度(含税),安装电表并按每月抄表数据据实结算。
2.3.4建成投产后所使用的水、电可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电费单价依据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成本含税价格+0.05元/度(含税)。水费5.73元/吨(含税)。每月月底双方派人进行抄表确认,按月据实结算。分选细灰设备耗用的电能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电费单价依据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成本含税价格+0.05元/度。
2.3.5投标人负责对陕煤运电产生的粉煤灰、炉渣(不含灰场存灰)进行包干销售,按实际量计价、结算。实际产量以陕煤运电1、2号炉年产粉煤灰、炉渣产量为准,具体结算以陕煤运电电子计量衡实际称重为准,投标人自行组织车辆进行拉运并承担费用。
2.3.6投标人负责陕煤运电灰库、渣仓运行服务和灰场管理工作。
2.4招标范围:
2.4.1投标人负责在运城公司厂内投资建设储灰仓,储灰仓2*3万吨两个,储存量6万吨,储渣库一个,容量2万吨,建设一套粉煤灰磨机磨细成套设备,包含粉煤灰磨机、一级细灰、二级细灰储灰仓各一个,容量各1000吨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以及建成后储灰仓及磨机磨细的运行及维护工作。
2.4.2投标人负责对陕煤运电产生的粉煤灰、炉渣(不含灰场存灰)进行包干销售。
2.4.3投标人负责灰库、渣仓运行服务工作和灰场的管理工作。
2.4.4投标人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工作计划、措施,经甲方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所需一切资料。
2.4.5投标人负责配置办公、生活、除甲方提供的生产工器具以外的工器具,并负责对所有工器具进行维护保养。
2.4.6储灰仓建成后相关储灰仓及磨机磨细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根据现场工作量核算,投标人自行安排项目作业人员数量。建议但不限于以下配置:灰场管理人员、灰库、渣仓运行服务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20人:经理1人,安全主管1人,运行维护人员18人。
2.4.7投标人储灰仓、储渣库及配套粉煤灰磨细成套设备建设时间为审批流程结束后的九个月内完成建设。
2.4.8厂内建设的储灰仓、储渣库及粉煤灰磨机磨细相关配套设施由投标人投资建设,资产归投标人所有。
2.4.9本项目运营模式为:新建储灰仓及磨机磨细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粉煤灰、炉渣销售,灰库、渣仓的运行工作,灰场管理工作均为投标人负责,期限为6年,粉煤灰销售市场发生较大改变时,销售价格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2.5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6年,2025年01月0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西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件中载明的签约时间为准)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火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业绩,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能证明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