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2025年度快递包裹部仓储客户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4-2025年度快递包裹部仓储客户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40944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镇江市 快递包裹部仓储客户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快递包裹部仓储客户邮件处理作业外包,产品为纸巾、垃圾袋、拖鞋等产品,涉及作业外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收货(含卸车及来货盘点)、入库(按照库位进行入库作业)、订单处理(拣货单、面单打印、揽收交接)、搬货(按照产品库位进行搬货)、包装(选择包装耗材按指定要求包装)、贴单、商品贴标(商品商标粘贴)、退件处理、邮件装袋、库内盘驳、盘点(根据日发货情况进行日盘点工作)、邮件验视盖章等服务内容,具体环节如下:
序号 | 作业环节 |
1 | 卸车、收货 |
2 | 入库、盘点 |
3 | 订单处理 |
4 | 搬货、拣货 |
5 | 打包 |
6 | 贴单 |
7 | 库内盘驳 |
8 | 商品贴标 |
9 | 退货处理 |
10 | 邮件装袋 |
1.2项目预算:本项目按环节设置区间阶梯单价,其中环节1-7业务量1618.61万件,费用预算459.53万元(含税),环节8-10业务量97.11万件,费用预算22.35万元(含税),本项目总费用预算481.88万元(含税),服务期9个月(具体合同开始日期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服务总费用超过全年预算需重新启动新一轮招标。
1.3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4本项目设置区间阶梯单价投标限价(含税,按照“量增价减”原则确定分档外包单价,采用超额累进分档结算方式),本项目各环节报价均设置最高报价折扣:100%,投标人基于限价报报价折扣,超过单价限价及报价折扣超过100%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 区间 | 单价投标限价(元/件)(含税) | 环节预算(万元)(含税) | 权重占比 |
环节1-7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7.5万 | 0.2840 | 459.53 | 95%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7.5万 | 0.2800 | |||
环节8-10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45万 | 0.2300 | 22.35 | 5% |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45万 | 0.2220 |
注:以上为综合价格,包含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设备、通信费及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项目总预算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供应商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
本次采购采用超额累进分档结算模式,累计业务量超出第一阶梯业务量的,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价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2.10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外包作业环节的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
2.11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中标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非个人)在中标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上均无,则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镇江地区完成服务场所设置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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