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湖园林艺术馆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湖园林艺术馆提升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东新批投资【2024】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顺德城市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规模:对襄湖园林艺术馆进行提升。提升内容为展示区面积约5300平方米:其中规划六大展区布展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园林馆展区布展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功能区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对广场破损面修复约2600平方米,增加灯柱、动态景观等。
2.1.2项目地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文号冀建市(2011)552号) 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1.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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