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00MW光热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00MW光热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境内建设规模:100MW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12月30日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
2.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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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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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智慧电厂 |
包含以下部分:1)全厂一体化信息平台;2)机房工程(机房装修不在本标段);3)三维数字化移交及可视化应用;4)智能安全及风险防范中心;5)智能SIS系统;6)智能MIS系统;7)移动APP应用;8)无线网络覆盖。详见技术规范书。 |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 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七克台镇境内 |
暂定 2024/12/20 |
1000 |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如专项资格要求允许代理商参与,应提供代理品牌相应制造商的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
智慧电厂:投标人具有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签订时间为准)2项100MW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或同等及以上参数完整供货合同业绩。
上述业绩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在以往项目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