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0.4kV开关柜(含IMCS系统、火灾监控系统、滤波装置、在线测温系统)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0.4kV开关柜(含IMCS系统、火灾监控系统、滤波装置、在线测温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0.4kV开关柜(含IMCS系统、火灾监控系统、滤波装置、在线测温系统等)采购。投标人负责设备供货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配套设备部件的设计、制造、结构、性能、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项目地点: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煤化工业园。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方通知之日起45天内设备到现场,整体交货。
2.5 质保期:设备交货后18个月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具备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4年7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
(2)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4年7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化工行业拟投标产品业绩不少于3份,有效业绩以完整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化工行业拟投标产品业绩不少于3份,有效业绩以完整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