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镇远县2023年土地综合项目(羊场镇、金堡镇、㵲阳镇、江古镇、都坪镇等) 5个子项目(EPC+O)(二次)已由镇远县自然资源局以镇远县自然资源局 镇远县财政局关于镇远县2023年土地综合项目(羊场镇、金堡镇、㵲阳镇、江古镇、都坪镇等) 5个子项目立项的批复镇自然资复〔2024〕 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远县扶贫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17566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
2.2 建设规模:总规模56.9981公顷,预计补充耕地面积56.9981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其它工程。 | ||||
2.3 合同估算价:41756600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2.5 标段划分:镇远县2023年土地综合项目(羊场镇、金堡镇、㵲阳镇、江古镇、都坪镇等) 5个子项目(EPC+O)(二次)。 | ||||
2.6 招标范围:(1)勘测、设计部分:完成854.97亩的新增旱地、旱改水、新增水田及增减挂钩的实施阶段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验收阶段负责工程复核、日常变更调查、土壤检测、新增耕地核定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竣工正射影像图、竣工测量图及报告、占补平衡备案系统拍照上传等咨询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完成854.97亩的新增旱地、旱改水、新增水田及增减挂钩项目的施工(含设计规划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土地完成后的种植、第二年及第三年的管护工作。(3)运营管护部分:土地完成后入库成功获得指标的土地三年的种植、管护及运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勘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1)勘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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