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2024年第二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榕江县交通运输局以榕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榕江县 2024 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榕交复〔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66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本次批复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共7个,处治村道公路隐患里程30.08公里,共实施波形梁钢护栏13876米、轮廓标2019个、广角镜30块。 | ||||
2.3 合同估算价:3726000元。 | ||||
2.4 计划工期:90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2024年第二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公路行业(公路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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