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Y701中营至西里庄(北大堤)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审批投资【2024】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起于安平饶阳交界,终于深泽安平交界处,全长32.575公里,拟采用稀浆封层对全线路面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全线重新施划标线。
2.1.3工期:45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日,施工工期365日历日。
2.2招标范围:安平县Y701中营至西里庄(北大堤)道路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 施工、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应)、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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