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
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 (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进行询比采购(采购编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
1.2
1.3釆购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1.7控制价: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根据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 委托函的委托事项,就东川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含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招标。
2.2服务时间:30天。
2.3项目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5安全目标: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安全评价资质(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含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齐全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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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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