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系统2024-2027年辅助生产涉及的生产辅助业务工作。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辅助业务(铅锌系统辅助生产)
2.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024-2027年生产辅助业务(铅锌系统辅助生产)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工作地点在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院内,属公司电锌厂、综合回收厂辅助生产业务,详见2.5招标范围。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9日,是一家年产14万吨锌、6万吨铅的大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公司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交通便利。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铅锌系统辅助生产业务
(1)锌熔铸系统-锌锭(含锌合金)铸锭辅助生产工作;
(2)锌熔铸系统-锌浮渣筛分及倒运工作;
(3)锌熔铸系统-锌锭打包工作;
(4)电铅系统-辅助生产工作;
(5)铜浮渣系统-辅助生产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6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暂定2024年11月1日起—2027年10月31日止) ,具体以何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续签情况根据上一次合同期内履约情况而定。
若履行情况不好招标人可选择不续签,投标人不得因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向招标人申请索赔。
2.7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辅助业务(铅锌系统辅助生产)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及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及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5年以来(2019年1月至今,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等。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辅助生产业务类项目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公司各类“禁入名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具体材料以评委会检索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类似业务的管理经历,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项目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75天/月(如遇国家法定假日相应扣减出勤天数),并提供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18年以后,至少具有一项生产辅助业务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及业务签章的评价资料或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保留有效信息且载明项目经理姓名。
3.5.2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投标人必须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严禁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的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按最低3人的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2024年以来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到项目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75天/月(如遇国家法定假日相应扣减出勤天数),并提供承诺书。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并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毕业证(或其他学历证明材料);
注:从业人数,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配备的各类人员数量总和为依据;
3.5.3 其他人员要求
1)本标段配置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配置人数应满足标的业务量、工作质量以及最低安全生产用工人数需求,且所有用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
2)合同履行期内员工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9周岁,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其中:女工年龄不超过50周岁。(提供承诺书)
3)涉及特种作业的须持有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或提供承诺书)
4)不同承包商在同一业主现场禁止“共享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承包商必须有自己的员工队伍,禁止没有固定员工队伍,仅靠雇佣临时工组建的“包工队”类型的承包商承揽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对自有员工队伍人数比例进行承诺(建议按照熟练工的占比做要求,自有员工队伍人数不低于20%)。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09 14:00至2024-10-20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