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双河市89团,厂址周边已有的主要公路有312国道、205省道、304省道、博精公路、沙塔公路。312国道位于厂址南面约33km处,可通过205省道、博精公路、沙塔公路进入五师境内。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楚星公司全厂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临建生活区院内、原水泵房、灰场管理站院内)使用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建筑物面积约34676.06㎡,公用卫生间33间(不包括日常卫生打扫);绿化系统的维护检修,43307㎡草坪,1246株乔木、灌木的维护管理;综合楼及辅楼的卫生保洁、食堂帮厨及公司车辆的驾驶、保养、维护等物业服务三个部分。每部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2.2计划服务期
(1)建(构)筑物维修(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2)绿化维护(2025年4月15日-2025年10月15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10月15日以及2027年4月15日-2027年10月15日)。
(3)后勤服务(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服务期前承包方主要骨干人员需至少提前半个月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物业维护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物业维护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整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