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业主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HZPOST-HW2024-28
三、项目概况:根据湖州市 (签报〔2024〕493号)审批通过的关于长兴县 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的立项请示,以及长兴县 (长邮分采〔2024〕56号)提报的采购需求,拟采购业主2024年食堂食材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4.5万元(含税)。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限价(折扣结算系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1 | 1.食堂荤菜、蔬菜、面点、面粉、调味品等食材的采购。包含早餐、中餐的食材及损耗、日常招待用餐、工作餐、会议用餐等的食材及损耗; 2.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准时配送指定地点。 3.具体采购内容、服务场所等要求见附件。 4.以实际下单内容结算为准。 | ≤100% | 54.5万元 |
(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及其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卸货费、搬运费、贮存费、宰杀费(如需要)、损耗费、更换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税金、利润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食堂原材料采购基准价:招标人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huzhou.gov.cn)”--“本地动态”--送货月的前一月最后一期“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中的同类商品的各单位平均值为参考基数(基准价)。注:湖州市发改委选取发布农贸市场、超市的数量、名称等发生调整,均同步以发改委公布单位为参考标准。
如网站上没有相应商品品种价格的,由成交供应商申报出具该品种价目表,经合同签订主体审核确认后作为该品种当批配送的价格基准价。
2.食堂原材料费用结算:食材采购应付款额=基准价×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当批配送数量。注: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
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非下浮),即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结合自身企业经营情况填报的折扣让利。折扣率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折扣率 70%的报价低于折扣率 80%,结算时按照实际价格乘以应答人所报折扣率)。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折扣均不予调整。
(三)服务期限:合同周期1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合同到期前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四)配送
(五)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二、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相关食堂食材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章页、签订时间页、体现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页,未提供或少提供将导致废标)
五、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中国邮政集团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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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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