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3 建设规模: 建设两台 100 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 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4 建设工期:2023 年 11 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 24+3 个月,以集团 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5 材料名称:六大管道支吊架
2.6 数 量:2 台套
2.7 技术规格:六大管道支吊架型式参考《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D-ZD2010),设计、制造应不低于国标《GB/T 17116.1~3-2018》要求。支吊架各 部件之间均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在任何工况下, 允许管道吊架拉杆可活 动部分与垂线的夹角值为:刚性吊架≤3°,弹簧吊架≤4°。
2.8 招标范围:六大管道支吊架供货的范围包括:
提供六大管道(主蒸汽管道、旁路蒸汽管道、一次再热蒸汽管道(热段和冷段)、 二次再热蒸汽管道(热段和冷段)、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管道、高旁减温水管道、 二段抽汽管道)以及六大管道中主蒸汽管道、一次及二次再热热段管道、高中低旁阀前 等的疏水管道、暖管支吊架,它包括六大管道支吊架的功能设计、结构、制造、性能、 供货、安装调试指导、培训和试验等。
支吊架的管部、连接件、附件、整定弹簧、恒力弹簧、根部(含型钢、型材)、阻尼 器等。从管部到根部全部由投标方供货,投标方应根据支吊架图纸上的荷载设计、配置支 吊架。
投标方对所有支吊架整套负责设计(包括管部、根部、连接件等) 并供货。招标方 提供六大管道安装图、计算结果、相关土建资料(包括主厂房楼板、框架、和锅炉钢架 等)。投标方负责支吊架安装图的设计,包括:支吊架整体结构;各零部件强度和承载 能力;阻尼器、恒力弹簧和支架弹簧的选型,各零部件之间的匹配。招标方对支吊架生 根位置及支吊架与相邻管道、构筑物和其他专业的设备等碰撞问题给予校核确认。
2.9 交货地点:华银株洲 2 ×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株洲 市渌口区淦田镇陈家塘主厂区)。
2.10 交 货 期:确认定货清单后 1 号机 4 个月、2 号机 5 个月。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4 台 10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六(四)大管道支吊架整套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可以是验收 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 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 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