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公司临沂电厂翻车机火车摘钩自动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临沂电厂翻车机火车摘钩自动化改造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须于30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同时申请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
2.6 招标范围: 在翻车机重车线增设1套摘钩机器人设备,取代原有人工摘钩作业,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翻车机或堆取料机或卸船机自动化(或无人值守)改造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公司临沂电厂翻车机火车摘钩自动化改造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须于30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同时申请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
2.6 招标范围: 在翻车机重车线增设1套摘钩机器人设备,取代原有人工摘钩作业,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翻车机或堆取料机或卸船机自动化(或无人值守)改造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