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互联网安全整改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3-00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集团互联网安全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模及招标范围: 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互联网安全整改项目》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集团侧和各相关二级单位部署SD-WAN专用设备,利用原有互联网链路,通过SD-WAN设备将互联网出口归集至集团进行统一管理和认证,实现统一互联网出口,减少全集团的互联网出口数量,实现必要互联网流量和全部业务流量归集至集团总部,减低暴露面和风险点,提高网络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能源集团互联网安全整改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能源集团总部和各所属相关单位所在地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软硬件供货、布线、安装及调试工作。
2.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 系统内单位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取得SD-Wan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互联网统一出口或SD-WAN/AD-WAN/广域网控制器分析器类设备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SD-Wan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SD-Wan设备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SD-Wan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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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