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平台的研究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朔黄铁路基于集团统一规划的“基石项目”开展了“天眼项目”,当前朔黄铁路沿线重点区域均已完成视频覆盖;基于智能运维平台的研发,也实现了位置服务平台的建设。随着沿线视频采集能力建设的逐步深入,在视频资源的高效应用上当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当前主流的视频分析算法与重载铁路行业应用需求不匹配,视频分析场景很多但架构垄断、标准不统一。
当前国内视频分析底层架构来源于对OpenCV开源架构的国产化,因此国内顶流视频分析平台其技术底层能力相似,因其专注的业务领域不同而沉淀了不同的应用架构,标准不统一且由视频分析厂家垄断。对于朔黄铁路而言选择任何一个厂家,视频分析场景的后续推广均会被其限制住。
(2)视频资源未实现结构化梳理,检索手段单一且工作效率低。
视频属于非结构化数据,未实现结构化梳理。每个视频摄像头的搭建,均以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出发,因此就摄像头所覆盖区域的属性,摄像头也应分为一级重点区域、二级重点区域和三级重点区域,因此依据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派生视频源的盯控任务,并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无法满足。
视频属性仅限于视频本身,未与里程位置信息、覆盖区域信息结合。基于视频覆盖区域、视频属性信息等多维度信息的视频台账未建立,因此施工作业区域匹配视频资源,并依据施工作业类型匹配视频盯控内容,推送至相关盯控岗位,叠加当前施工作业盯控要求列表,实现视频流与施工作业管控要求的融合等多种应用需求不能满足。
(3)视频的分析能力和对外服务能力欠缺
一是朔黄铁路自有的面向各种业务场景的分析算法不丰富,算法仓尚未建成。当时市面上成熟的视频分析架构定位都是面向解决单点问题的,而行业视频分析需要的是基于行业需求背景出发,以提供综合服务为主要建设视角的新型技术架构,当前视频分析架构与行业应用需求的不匹配,限制了视频分析能力在铁路行业的发展空间。但是当前针对铁路行业盯控场景缺少系统性的梳理,视频资源与算法匹配的程度缺少有效的甄别手段,视频分析取缔人工执行的场景定位不清晰,急需要系统化的机制梳理国能朔黄铁路算法仓的建设,以支撑视频分析取缔人工执行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随着摄像头的日益增多,不具备视频智能筛选及快速调阅能力。通过目录方式调看视频,检索手段单一且效率低下。国能朔黄铁路当前既有和在建视频监控数量庞大,且均采用人工方式查看,不但查看效率很低,同时还无法保障查看人员是否按要求、按周期、无遗漏地完成盯控任务。
综上所述,国能朔黄铁路亟需开展“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的研究,实现视频分析与应用的自主可控,并以车站为试点,探索不同业务场景下的算法研究、训练及优化,全面提升国能朔黄铁路视频分析、视频应用及对外服务能力。
2.1.2.招标内容:
(1)朔黄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一套,由算法训练平台、算法仓和3套边缘侧装备组成。
算法训练平台功能包含:视频算法训练功能、视频算法仓管理功能、视频算法调优功能、边缘设备管理功能。
算法仓:包含闲杂人员入侵、大型工器具遗留、工服检测、安全帽/防护帽、动物入侵、接触网异物、监理旁站全程监督、区域异物识别、钢轨掩埋识别、运转室值班人员违规操作手机、长时间脱岗、站场内人员姿态监测、穿越轨道行为监测、室外防护人员姿态监测、专项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监测、桥梁步行板完整性监测、专项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监测、电缆槽盖板完好性监测、道岔清扫安全木楔监测、重点区域风险洞察20套算法模型。
边缘侧装备3套,包含视频流接入机制、资源监测、容器环境、模型镜像、模型调优、预警/报警管控、模型推理、结果分析、前端设备管理、预警/报警管控功能。且完成试点单位的部署。
(2)完成《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标准草案》在相关标准组的立项;
(3)完成《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标准实施方案》1套,并由相关标准组完成对方案和国产化装备的验收;
(4)发布中文核心或以上期刊论文不低于5篇(录用或见刊为准);
(5)申报发明专利不低于2项、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1项(取得受理通知);
(6)软件著作权不低于2项(取得受理通知)。
2.1.3 合作形式: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
服务地点: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内。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开展“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的研究,实现视频分析与应用的自主可控,并以车站为试点,探索不同业务场景下的算法研究、训练及优化,全面提升国能朔黄铁路视频分析、视频应用及对外服务能力。
研究内容:以视频能力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工作,开展一体化主动安全防控平台研制、边缘侧一体化安全管控装备的研制、20套算法模型的训练,完成铁路安全保障一体化数字服务标准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的编制。
2.4 项目总工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大数据平台的开发研究或者大数据平台服务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相关课题证明或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至少配备10名研究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要求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并提供相关证明。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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